广东省除“四害”有了新规:堆垃圾滋蚊虫或被罚百元
除“四害”有了新规。乱堆垃圾导致滋生蚊虫,单位和住户都要受罚。近日,广东省政府发布了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,住户堆积垃圾等滋生蝇蛆的,逾期不改的,住户将被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新规今年从3月1日开始实施。
该规定称,为了预防、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(包括鼠、蚊、蝇、蟑螂、蚤类)的危害,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制定。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,同时1994年12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《广东省除“四害”管理规定》同时废止。
按照新规定,单位、住户的下水道、沟渠、容器积水滋生蚊幼虫的,给予警告,并限期清理;逾期不改的,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;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单位、住户堆积垃圾等而滋生蝇蛆的,给予警告,并限期清理;逾期不改的,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,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